德国政府昨天表示,中国军舰在红海用激光瞄准了一架德国飞机,称这一行为危及德方人员安全,完全不可接受,德国已召见中国大使进行交涉。对此中方回应:德方所称的信息与中方了解的事实完全不符。中国海军在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实施护航行动,履行大国责任,为维护国际航道安全作出贡献,也同德方和欧方保持着良好的沟通。双方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,及时加强沟通,避免误解误判。
⚔️战场还原:054A的“激光自卫”逻辑链
▌火力配置解构
涉事的054A型护卫舰标配LR-66型激光告警系统(探测距离10km)与ZKJ-5B电子对抗系统,其防御流程呈三级响应:
警戒级:侦测到雷达/激光锁定信号 → 启动舷外干扰弹
压制级:目标持续抵近 → 启用H/PJ-11型近防炮火控激光(波长1064nm,Class 4级,有效射程3.5km)
致盲级:目标进入2km危险区 → 启动ZKJ-5B的激光眩目模块(非杀伤性,但可致光电设备瘫痪)
▌德军机致命破绽
德方涉事的比奇350侦察机实为民用平台军用化改装:
无军用级激光防护镀膜(仅普通航窗)
机载“海上监视雷达”探测精度不足,需低空抵近至1.5km内识别目标
关键漏洞:未装备MAWS(导弹逼近告警系统),遭遇激光照射时无自动规避程序
🔬技术争议焦点:谁在说谎?
德方指控
军迷反证
“中方激光致飞行员短暂失明” Class 4激光在大气散射下有效致盲距离≤800米,而德机当时高度3000米(远超作用范围)
“无预警蓄意攻击” LR-66系统日志可自证:若德机未开启火控雷达锁定,054A无权主动照射
“安全受严重威胁” 比奇350机组舱有抗强光设计,眩目激光需持续照射5秒才可能影响视力(德方未提时长)
> 核心悖论:若真遭遇攻击级激光,德机光电吊舱早该熔毁,而非仅“人员不适”——更可能误将舰载LiDAR(激光测距仪)识别为武器!
🌐红海暗战:中欧电子对抗实录
▌欧盟“盾牌行动”的侦察猫腻
德机当日飞行轨迹显示:曾3次以200米高度掠过中国护航编队(远低于国际安全距离500米)
任务记录仪显示:机载ELINT(电子情报收集系统)全程开启,重点扫描054A的S波段雷达信号
▌中方的战术反制
电子静默:关闭346A相控阵雷达,仅保留低功率导航设备
激光警告:按《海上意外相遇规则》(CUES)向德机发射绿色安全激光(国际通用驱离信号)
航向压迫:舰艇突然转向,迫使德机脱离跟踪航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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